■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收購儲備、等土地估價
■集體土地所有權征收補償、集體土地使用權作價人股和轉讓等土地估價
■土地使用權抵押的估價
■企業設立、重組、改制、等經濟活動土地估價
■確定和更新城鎮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土地估價
■以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的土地估價
■以農用地分等定級和劃分農用地綜合區片價的土地估價
■土地增值稅等有關不動產稅費征收的估價
■司法鑒定的土地估價
一、業務受理
業務承接人接到估價業務后必須完整填寫《估價項目流轉單》,并將流轉單提交給各事業部客服人員,客服人員根據工作安排承諾在二十分鐘內安排估價人員,估價人員接到《估價項目流轉單》的十五分鐘之內,及時與客戶聯系,了解項目的基本情況,核實產權人名稱及項目地址,并在公司內部檔案查詢系統中查詢一年內該項目有無重復,如無重復再與客戶約定具體查勘時間,并立即告知業務承接人具體聯系情況(如約定的實地查勘時間,即便與客戶聯系不上時也必須通知業務承接人,并盡快另行安排再次聯系)。
業務承接人因外出無法提交《估價項目流轉單》的,通過公司OA系統將《估價項目流轉單》中要求的必要信息(估價委托人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貸款銀行、個金或公金項目、估價對象用途)發送給客服人員,以便及時安排業務,業務人員必須在返回公司后及時補單,時間最遲不能超過提交估價報告之前。
二、實地查勘
根據對估價對象用途及現狀的初步了解,實地查勘人在實地查勘之前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告知客戶應準備的資料清單(詳見《房地產估價資料告知單》),必須做到看現場時產權證和實物對照,并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現場了解客戶需求(如貸款銀行、貸款金額、放貸成數等),收集客戶信息(委托方聯系人姓名、職位、電話),收集完整、清晰、估價委托人蓋章確認的估價資料,根據《房地產估價規范》、《土地估價規程》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估價業務要求》或《個貸估價業務要求》進行實地查勘,詳細認真地填寫《現場勘察表》以備歸檔。
三、資料整理
實地查勘人在完成實地查勘后的24小時內及時將項目信息錄入公司檔案系統,項目信息不全的可暫提交至待撰寫狀態以便修改,三日內未通知出報告的需暫停。暫停項目需通過公司OA系統通知業務承接人(包括無法完成實地查勘、估價委托人不配合提供資料等情況),并告知復核人員在系統中作相應記錄。資料不全等特殊情況也必須告知承接人,并由其簽字確認。資料齊全的將所收集的全部資料整理后提交撰寫人員。
四、測算估價結果
根據估價委托人的時間要求,撰寫人員及時測算估價項目估價結果,并與復核人員及簽發人員商議后通知業務承接人。由業務承接人告知客戶及貸款銀行,業務承接人溝通后及時反饋信息,并通知估價人員是否出具報告及報告的出具形式(預評、正式)。
原則上撰寫人員不直接對客戶及貸款銀行報價,但在業務承接人的要求下可與客戶或貸款銀行等相關單位溝通項目情況,并及時將溝通情況通報業務承接人。
五、撰寫報告
估價結果商定之后,撰寫人員根據《房地產估價規范》、《土地估價規程》、《房地產抵押指導意見》及《公司估價業務要求》、《個貸估價業務要求》撰寫并出具估價報告。出具房地產正式報告時,同時落實配套土地報告出具時間要求,并記錄于房地產報告簽發單中,未記錄的視同要求同時出具配套土地報告。
時間進度控制根據《估價報告撰寫時間要求及獎懲規定》執行。報告裝訂完成后在各事業部客服人員處登記報告份數后提交財務部,并通知業務承接人,由業務承接人通知客戶領取報告并繳納費用(不允許出現客戶到財務部后尚未收到報告的情況)。
估價報告出具的形式原則上根據《公司估價業務要求》、《個貸估價業務要求》確定(如多個產權證出總報告還是分報告等情況)。
六、出具正式報告
預評項目轉正式報告時,撰寫人員根據《報告簽發單》中記載的內容,及時通知業務承接人,業務承接人有義務配合估價人員向客戶收集補充資料。
原則上估價所需的全部資料應在出具正式報告之前由撰寫人員全部收集到位;如因估價委托人原因無法收集的,撰寫人員必須事先告知業務承接人,由業務承接人填寫《承諾函》,承諾補齊資料的時間,逾期直接扣款。若承接人無法親自填寫,可由撰寫人員落實后代為填寫,事后找承接人簽字。
撰寫人員應及時提醒業務承接人報告中存在的問題(如有抵押未注銷、需換產權證后再辦抵押等事項),并通過公司OA系統告知業務承接人。
七、報告歸檔
按照《檔案管理辦法》,完成正式報告的電子版文檔必須在《正式報告簽發單》打印之前提交報告簽發人,由報告簽發人在系統中記錄歸檔資料清單及發出結果報告、技術報告的份數及列示應歸檔的資料清單;房地產報告歸檔時,產權資料、產權證照片的紙質文檔的歸檔工作必須在報告書提交給客戶后的三個月內交檔案室歸檔。土地報告歸檔時,因需要上報至土地管理系統,故需在發出報告當日進行歸檔,無法及時歸檔的,填寫《承諾函》。集團技術部每月統計資料不齊報告、未及時歸檔報告的清單,通過公司OA系統發至各事業部。各撰寫人員及業務承接人應定期查看并自覺補齊。未按要求補齊資料的,根據《檔案管理辦法》實行相應懲罰措施。